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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回之涟怎么用

爱吃鲎稞的慕无双 著

其它小说连载

《溯回之涟怎么用》中的人物沈思雨顾怀瑾拥有超高的人收获不少粉作为一部其它小“爱吃鲎稞的慕无双”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不做以下是《溯回之涟怎么用》内容概括:雨不是砸下来是是带着秋末的寒气往骨头缝里我背靠着废弃工厂的混凝土墙皮早掉得七零八露出里面锈迹斑斑的钢湿冷的锈渣蹭在警服后背像贴了块带刺的脚下是没有清理干净的碎玻璃和废弃齿裤腿被划了道大口雨水顺着破口灌进贴着小脚皮肤凉得发麻——可这些都比不上肚子上那道子弹穿过去得时我清楚听见了皮肉撕裂得“嗤啦”现在血正从指缝里往外刚开始是温热顺着掌...

主角:沈思雨,顾怀瑾   更新:2025-09-24 13: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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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不是砸下来的,是劈,是灌,带着秋末的寒气往骨头缝里钻。

我背靠着废弃工厂的混凝土墙,墙皮早掉得七零八落,露出里面锈迹斑斑的钢筋,湿冷的锈渣蹭在警服后背上,像贴了块带刺的冰。

脚下是没有清理干净的碎玻璃和废弃齿轮,裤腿被划了道大口子,雨水顺着破口灌进去,贴着小脚皮肤凉得发麻——可这些都比不上肚子上那道伤。

子弹穿过去得时候,我清楚听见了皮肉撕裂得“嗤啦”声,现在血正从指缝里往外渗,刚开始是温热的,顺着掌心往下淌,没走几步就被雨水冲得变凉,黏在手腕上,像条滑腻的冷蛇。

我咳了一声,血沫子混着雨水呛进喉咙,腥得发苦,连带着肋骨都抽着痛——刚才来不及躲霰弹枪,我撞在钢架上,现在每踹一口气,都像有根钝钉子在戳肺。

耳机里全是刺啦刺啦的杂音,偶尔能抠出几句完整的话。

是小周,他的声音都变调了,带着哭腔:“晞姐!

撑住!

西边有个破窗户!

我们......我们冲过去接你!”

紧接着就是一阵震耳欲聋的轰鸣,是霰弹枪的声音,那动静能把耳朵震得嗡嗡响,小周的声音瞬间就断了。

我闭了闭眼,心里沉得像灌了铅。

这次抓“眼镜蛇”跨国走私团伙,我们准备了三个月,队长老杨出发前拍着我肩膀说:“晞晞,这次是硬骨头,但有你在,稳了。”

可谁能想到,队里藏了内鬼——我们的埋伏点、撤退路线,全被透了出去。

对方就像等着猎物的狼,带着重武器把我们堵在这破工厂里,一个个放倒。

我摸了摸腰间的配枪,子弹早打光了,枪身凉得像块冰。

周围的枪声稀稀拉拉的,越来越远,估计剩下的队友也撑不住了。

可我脑子里根本没空去想叛徒,也没空怕疼,甚至没空去担心小周是不是还活着——我只有一只手能用力,死死攥着右手里的那枚银怀表。

表壳是旧的,磨得发亮,上面刻着的缠枝莲花纹都快被摸平了,右下角有个小坑。

那是大三那年的事,我在图书馆门口抢着帮顾怀瑾拿怀表,没拿稳,“啪”地摔在青石板上,磕出了这个坑。

当时我吓得脸都白了,他却蹲下来,捡起怀表用袖口擦了擦,抬头冲我笑,眼睛弯成了月牙:“没事,这样更特别,以后你一看见这个坑,就想起是你弄的。”

那时候的阳光多好啊,落在他白衬衫上,连领口的纽扣都泛着暖光。

他身上总有股淡淡的墨水香,混着图书馆旧书的味道,每次他走过来,我都忍不住想往他身边凑。

这是他留下的唯一一件东西。

七年前,他走的那天,也是个这样的雨天。

官方通报说是车祸意外——他开车时避让突然冲出的行人,没稳住方向,冲出护栏坠进了桥下的河里。

可我到现场看过,那座桥的护栏有半人高,混凝土浇的,怎么可能轻易冲出去?

而且他的车胎是新换的,刹车痕却短得离谱,像是根本没踩过刹车。

更奇怪的是,他的手机不见了,钱包还在,连口袋里的钢笔都没丢,唯独那本他总带在身上的笔记本,消失得干干净净。

他死前一周,给我发过一条微信,只有五个字:“小晞,不对劲。”

我那时候在忙一个盗窃案,加班到凌晨才看见,想回复的时候,又觉得他可能只是随口说说——他总爱研究些奇怪的物理现象,偶尔会说些我听不懂的“不对劲”。

可我没想到,那会是他最后一次跟我说话。

这七年,我没一天忘了他。

我拼命查案,从基层民警做到刑警队的骨干,就是想有一天能查出点什么。

首到今天,在这个走私案的现场,我在一个锁死的集装箱角落里发现了这枚怀表——它被塞在一堆废弃的布料里,表链断了,缠枝莲的花纹上还沾着点暗红色的东西,像是干涸的血。

旁边还有几根深灰色的纤维,摸着像高级西装的料子,根本不属于这个满是铁锈的工厂。

这枚怀表,本该跟着他一起埋在城郊的墓地里,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难道他的死,根本不是意外,而是和这个走私团伙有关?

他当年查的“不对劲”,是不是就是这个团伙的事?

顾怀瑾......我在心里念着他的名字,喉咙像被什么堵住了,又酸又涩。

你到底遭遇了什么?

意识开始飘了,眼前的东西都在晃。

生锈的钢架在雨里扭来扭去,像极了小时候外婆家房梁上挂着的旧蛛网,缠缠绕绕,张着爪子要把我裹进去。

我好像看见他了,就站在不远处的路灯下,穿着那件浅灰色的羊毛外套,手里拿着一杯热牛奶,冲我招手:“小晞,过来,喝口热的,别冻着。”

我想走过去,可腿像灌了铅,一动就疼得钻心。

他的脸突然模糊了,变成了小周的脸,小周浑身是血,额头上的伤口还在流血,他抓着我的胳膊喊:“晞姐!

别睡!

队长他们还在等我们!”

我不想睡,真的不想。

我还没查出他的死因,还没抓住那个内鬼,还没来得及告诉他,当年我其实早就喜欢他了——喜欢他讲课的时候认真的样子,喜欢他帮我捡笔时弯下的腰,喜欢他笑着说“小晞,你怎么总这么冒失”的语气。

我攥紧了怀表,指甲都快嵌进表壳的小坑里。

要是能重来...要是能回到七年前,回到他还在的时候......我一定不会让他一个人去查那些“不对劲”的事,我一定每天跟着他,早上去图书馆等他,晚上送他回宿舍,他走的那条路,我一定提前查好有没有危险,那个雨天,我就算拦着他,也不会让他开车出去。

我一定拼了命护着你,绝不让那个悲剧再发生。

这个念头刚在脑子里落定,掌心的怀表突然烫了起来。

不是那种灼人的疼,是慢慢变热的,像有人把脸贴在上面,从冰凉的金属感,变成温热的,再到烫得掌心发麻。

我低头想看看怎么回事,模糊的视线里,竟看见怀表的指针在倒转——一格一格,发出细微的“咔嗒”声,像是时光在往回走。

缠枝莲的花纹好像活了过来,在雨夜里泛着淡淡的银光,把我掌心的血都映得发亮。

烫意顺着我的掌心,慢慢蔓延到我的手腕,我的胳膊,最后整个胸口都暖了起来——就像当年冬天,我在图书馆门口冻得瑟瑟发抖,他把羊毛外套脱下来披在我身上,那种裹着阳光和他身上墨水香的暖。

周围的枪声、喊声、雨声,都慢慢远了,像被罩在一个玻璃罩里,越来越模糊。

眼前的黑暗越来越近,不是冰冷的黑,是软的,暖的,像他当年在自习室给我盖过的那条格子毯子。

我好像听见他的声音了,很轻,就在我耳边,带着点笑意:“小晞,别怕。”

然后,所有的声音都消失了,所有的痛感也不见了,只有掌心那枚怀表的温度,还留在我的意识里。

无边的黑,终于把我整个裹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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